立委張碩文涉賄選 地院判當選無效
 | | 雲林地方法院昨日一審宣判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張碩文涉嫌賄選,立委當選無效。圖為張碩文昨日於立法院議場,舉牌引導黨團表決。(記者羅沛德攝) |
〔記者廖淑玲、施曉光、陳曉宜/綜合報導〕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張碩文遭同選區民進黨立委落選人劉建國指控涉及賄選,向雲林地方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雲林地院昨以張父張輝元涉及動員水利系統組織性、計畫性大舉買票,一審已判處張輝元五年八月徒刑在案,認定張碩文知悉並參與該賄選決策,判決張碩文當選無效。 張碩文錯愕 強調一定會上訴 張碩文昨對判決表示錯愕,強調一定會上訴。張碩文指出,審判基本原則是證據裁判主義,法官卻以「與常情不符、難以採信、經驗法則、令人難以相信」等推測之詞判決當選無效,令人懷疑法官是受到近日民進黨抗議辦綠不辦藍的壓力,以推測羅織入罪,來平衡外界質疑,希望高院能依證據裁判主義原則審理,還其清白。 劉建國認為張碩文涉及賄選案,於二月十九日向雲林地院提出當選無效告訴,經法院以張在一月十八日公告為當選人,劉建國遲至二月十九日才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已逾法定三十日期限,屬不合法訴訟,三月十四日駁回。 劉建國不服提起上訴,經台南高分院以應扣除「在途期間」,劉提告時仍符合選罷法「三十日內」規定,發回更審,雲林地方法院昨更一審判決張碩文當選無效。 雲林地院 認定張組織性買票 雲林地方法院發言人紀文勝指出,由於該案涉案者多被認定有罪,加上涉及賄選者與被賄選者人數眾多,多指向是被告張碩文的父親、雲林農田水利會長張輝元操盤主導,透過水利會系統及各地鄰里長等樁腳,全面性在各地買票。 法院合議庭認定該次賄選案是有組織、有計畫性進行,並非單純樁腳或水利會員工自主、偶發性協助被告的賄選行為,被告雖辯稱事前完全不知悉有人為他賄選,但說辭顯與常情不符,違背經驗法則,判決張碩文當選無效。 劉建國對判決表示,這是遲來的司法正義,他期待二審法官也能秉持此精神伸張正義,判決張當選無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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