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拚特別預算救經濟 馬昨非今是
記者陳曉宜/特稿 二○○五年五月,為治理水患,綠營政府向立法院提出「八年八百億元治水特別預算」,當時的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批評,預算內容太過簡略、計畫草率,質疑行政院自訂標準分配,有審查困難,認為治水應以年度預算編列,不該輕易使用特別預算。八年八百億預算在國民黨「嚴格監督」下,一年半後才過關。 現在藍營執政提出「四年五千億元特別預算」,預算規模更大,同樣沒有細部計畫、同樣由行政院自訂標準分配,同樣是年度預算已編列事項,馬英九卻以「共赴國難」要求立院一個月內簽下這張空白支票,昨非今是令人傻眼。 如同當年沒有任何人反對政府治水患,而今也沒有人反對政府救經濟,但同樣受質疑的是,要立院簽一張空白支票讓行政院自己愛怎麼花就怎麼花。 八百多億元消費券很清楚,每人三千六百元,但四千二百億元的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預算呢?劉揆自己坦承,這些公共建設項目都在年度預算裡已部分編列,亦即項目重疊,在沒有細部計畫下,全部混在一起花,國會怎麼監督? 當年國民黨立委為善盡「監督」政府職責,不僅先審查通過水患治理特別條例,半年後再通過治水特別預算,並要求政院逐條提出細部計畫,以防政府花錢綁樁圖利自己,當今的國民黨立委,卻甘願當「應聲蟲」、「馬屁精」,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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