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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城襲警查緝 議員竟列名
〔記者林恕暉、劉慶侯/台北報導〕北市警方昨天發布圍城「協和專案」查緝專刊,當時遭警攻擊受傷的市議員周威佑竟然也名列其中,周威佑昨天表明自己就是編號五十九號的警方協尋對象,願意向警方「自首」,藍綠議員紛紛痛批警方查緝專刊製作粗糙,無違法證據就任意公布圖像、違反人權。 藍綠民代批專刊製作粗糙 台北市刑警大隊則表示,「協和專案」專刊僅是草稿,正式專刊今將出爐,周威佑的照片已自專刊上取下。警方也表示,對於周威佑議員表示要主動到案說明,由於初稿的查緝專刊並不具法律效力,警方將會向周威佑議員溝通致歉。 根據北市警方發布的協和專案查緝專刊,其中編號第五十九號者、被警方標示「暴力攻擊警方的男子」,照片中的男子左眼紅腫受傷,身穿白色橫條紋上衣,當時正與警方發生拉扯,與當天周威佑在晶華酒店旁遭警方打傷的情況一模一樣。 北市警察局公關室主任王文伸昨坦承專刊發布有疏失,將會檢討,北市刑大昨也派人到議會向周威佑道歉。 北市警坦承有疏失將檢討 北市藍綠議員昨天紛紛痛批警方辦案粗糙不堪,未經查證、協尋就任意公布民眾圖像,已涉嫌侵犯人權,議會也決議要求警察局發函說明此事,民進黨議員莊瑞雄等議員紛紛表示,這顯示警察局在警民衝突事件中蒐證根本不堪檢驗。 具律師資格的藍營議員黃珊珊也表示,警方發布查緝專刊前,應該先確認該民眾有違法事實,且經各種途徑都無法找到人,才能發布專刊,否則就有侵害人權的嫌疑,北市警此舉恐怕已涉刑法妨害名譽罪。 她還說,此事件絕非個案,這顯示警察往往是「投執政者所好」,歷年來許多集會遊行事件的查緝專刊都有類似情況,警察任意發布專刊、公布民眾圖像,有違法侵害人權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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