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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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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來爭祖產的亞太籌資中心

◎ 林洽

假如有人在青年時代不顧父母的哀求、遺棄體弱多病的雙親於不顧,甚而違背父母的意願,將父母僅剩的一點祖產帶走離家,其行為當然不符合淳樸的台灣社會的人情義理。假如這種人在外致富之後,還要回家跟一直死守家園、服侍雙親的貧窮兄弟姊妹爭奪家產,那麼這些人的品性就不問可知了。

台灣有限的本土資金加上外資所建構的台灣股市,一向為台灣土生土長企業養分的主要來源。他們享受這些養分是當然的;他們登記為台灣法人,遵守台灣的法律,繳台灣的稅,僱台灣的工人,繁榮台灣的經濟。

不過,最近馬政府卻想盡了方法,鑽盡了國際貿易與金融規範的漏洞,讓所謂的「台商海外企業」回台上市,這讓筆者想起以上「回鄉與窮兄難弟爭奪家產」醜陋的一面。

這些可能回台上市的所謂台商,都不是台灣公司,不用遵守台灣的法律,不繳台灣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在台灣設廠,不在台灣僱用台灣的工人。他們對台灣的經濟沒有過貢獻,他們之中很多甚至在台灣亟需投資的時候,以不合法的方法將資金匯出台灣。如今全球資金枯竭,股市不振,這些當時棄台灣於不顧的所謂台商卻回來與死守本土的企業爭奪股市資金,這與回家和窮兄難弟爭財產有何兩樣?

馬政府為這些商人開了回台吸金的方便之門,至少造成四種負面效果與風險。第一、當年非法對外投資的台商可以大剌剌地、風光地回台吸金,當然會造成示範效果,形成鼓勵對外投資,甚至違法對外投資。這當然不利台灣的經濟與就業。第二、對死守台灣的守法本土企業不公平。第三、一元資金只有一種用途,購買甲股票就不能購買乙股票。馬政府在此時讓所謂台商回台上市,當然是對所有在台上市公司股價的打擊。第四、很多在中國的台商企業因為中國工資上漲、景氣變壞、營運困難,可能成為地雷股。股民不察,很可能就會成為受害者。

馬政府以打造「亞太籌資中心」為名,為違法台商開方便之門,壞台灣經濟、害台灣股市,其政策原因讓人費解。難道這也是中國官員訪台的附帶條件?(作者為留美經濟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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