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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仍有共存空間
記者劉志原/新聞分析 愛迪達的商標戰行政訴訟敗訴,判決意義是維持經濟部智財局撤銷愛迪達「遞減三斜線」在鞋類產品商標專用權的行政處分,若愛迪達繼續使用此商標,並不違法,但擁有合法「遞減三斜線」商標專用權的將門,可另提民事訴訟,控告愛迪達侵權,並要求不得再使用「遞減三斜線」。 本案中,愛迪達向經濟部訴願失敗後,即以原告身分,以經濟部智財局為被告,訴請高等行政法院,撤銷經濟部對愛迪達的行政處分。 愛迪達行政訴訟遭判敗訴,還可再上訴,在判決確定前,除非雙方和解,否則戰事仍無法平息。至於和解方式,愛迪達可以選擇與將門和平並存,或是放棄在台灣使用「遞減三斜線」的商標,甚至採併購、聯盟等方式結為親家。 目前,愛迪達已不再使用「遞減三斜線」為唯一商標,市面上可見得「三葉形」的愛迪達商標,將來愛迪達萬一被法院判不得使用「遞減三斜線」商標,也不致完全沒有商標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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