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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拒簽公報/黃︰專業把關 非上級指示
〔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針對吳思材指出,台灣與巴紐有兩次機會簽署建交公報,但黃志芳都拒絕簽署,是因「上級」要黃志芳不要簽署公報,黃志芳昨召開記者會嚴正駁斥,兩度沒建交,是因外交部完全秉持專業嚴格為國家把關,當中並沒有所謂「上級」指示不要建交的事情。
黃志芳指出,二○○六年九月間,當雙方已具體談到要建交時,他要求巴紐總理必須來台建交,但他們說總理公忙無法前來,所以他就提出三個條件:第一是外長必須來台簽建交公報;二是外長必須要有總理明確書面授權書,授權正式和台灣簽署正式外交關係;三是兩國建交之後必須互派大使。
他說,同年十月十日巴紐代表團來台之後,對方由貿工部長用代理外長身分前來,總理授權書也是由副總理來代理總理,而且巴紐在建交公報中提到的還只是「加強雙方的經濟和外交關係」,而我方要求的建交公報是很明確的要求「兩國全面建立外交關係」,而不是籠統的連建交公報上的字眼都不符合要求,所以他和外交部同事當然不能簽。
黃志芳指出,後來他要求見到巴紐總理,要親獲總理明確承諾,且要總理授權來台的外長。三天之後,經過對方安排,他在第三國見到巴紐的總理,當事國的總理當面跟他說因為面對的壓力太大,所以不能和台灣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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