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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李慶安當年
■ 正反修羅 李慶安宣稱,擁有美國籍的人,若要擔任外國的公職,根據工作的職責,必須宣誓效忠該國,就會自動喪失美國國籍,因此李慶安說她從十幾年前擔任公職起,就已經確定沒有美國國籍。 李慶安擔任台北市議員時,質疑陳師孟有雙重國籍,甚至提案指出,多位公法學者認為有雙重國籍公務員的高級政務官員,任命的適法性「自始當然確定無效」,應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並要求將當時市長陳水扁移送監察院調查,且調查期間陳師孟應予以停職。
若按照李慶安的說詞,當年陳師孟也因擔任公職,必須宣誓效忠我國,陳師孟也會自動喪失美國籍,當年李慶安憑什麼質疑陳師孟?按照李慶安的說法,爾後擁有美國籍的人,擔任我國公職之前就不必辦理放棄美國籍了,因為擔任公職時根據工作的職責,必須宣誓效忠我國,會自喪失美國籍。 其實,除了從李慶安身上,台灣到處充滿了外省權貴子弟官字兩個口的嘴臉!(作者為大學教授,任職於某箝制言論自由的大學,故用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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