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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馬英九的罪
■ 黃世民 應該思考的是,如何定馬英九的罪;而不是用余文交換陳水扁這種驢點子。 馬英九特別費案,最高法院推翻以領據列報的特別費為實質補貼的見解,沒有接受高等法院對馬特別費案的判決理由,卻未發回更審,於是「公款私用實質有罪」的馬英九,得以在「不涉及證據調查」的「法律審」無罪脫困。幫馬英九張羅單據、沒拿一毛錢還加班加到焦頭爛額的余文,一年有期徒刑坐牢坐定了!道理何在?能不能用白話文說個明白?
求爺爺告奶奶拜託國民黨,是很沒志氣的事情,陳師孟的說辭就讓人非常激賞。但是陳師孟顯然鬥志不足,民進黨應該想的是:如何定馬英九的罪,譬如說五二○那天,辦個大規模「聲援余文」活動,讓國際媒體徹底了解「國民黨開的」法院如何犧牲小小公務員、保護反對直選總統的人卻透過直選當上總統。這招叫「以戰逼和」,懂嗎? (作者為大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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