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層公務員職等馬上調整
■ 林志忠 總統當選人馬英九於選前特別發表對全國公務員的公開信中,提到將主動調整基層公務員職等失衡的問題。長久以來,公務員職務列等一直處於「重中央、輕地方」的不合理現象,職務列等失衡現象,已嚴重打擊地方公務員之士氣,企盼政權移轉後能積極正視處理。 連立法院於去年七月修正通過地方制度法第五十六條及第六十二條條文,主要將縣市政府主任秘書修正為秘書長(調升為簡任第十三職等),以政務職任用的局(處)長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任用,另將課修正為科(即課長調整為薦任第九職等科長),現各縣市政府均已配套完成修正公布其組織自治條例,並發布人事派令,惟迄今已歷十個月,中央竟未檢討核定相關人員之職務列等,無視於縣市政府公務員職責日益加重,然職等卻偏低的不合理現象。在中央一再漠視地方公務員職務列等嚴重失衡現象的情況下,以致部分有「良心」的鄉鎮市長,乃由公所各課長(主任)輪流擔任主任秘書,藉以突破人事升遷瓶頸(取得薦任第九職等資格)。依目前職務列等,薦任第九職等職缺在鄉鎮公所僅有一個,然在縣市政府中所佔比率亦相當低(僅副主管及秘書等少數職缺),然對照中央各單位,薦任第九職等職缺比比皆是,此看在同樣取得任用資格的地方公務員眼裡,真是既悲哀又悲憤。 揆其立法院主動修正地方制度法之意旨,係為拉近縣市政府與直轄市政府之層級,並藉以解決縣市政府公務員上、下層級相關職務列等嚴重失衡之問題,如今,考試院卻對職務列等有異議,遲未核定,試問養尊處優的考試委員們,您們到底居心何在呢? (作者為南投縣政府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