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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迴避 綠擴大實施 藍擬做提名依據
〔記者施曉光、黃維助/台北報導〕立法院即將展開委員會的運作,藍綠黨團也藉修改各自黨團內規、展現落實「利益迴避」的決心;居立院絕對多數的國民黨團研擬要求黨籍立委切結利益迴避,並考慮做為下屆選舉提名依據。 民進黨團則在新會期報到前就通過訂定多達十一項條文的黨團利益迴避辦法,明定黨團成員對進行中的司法案件不得受託遊說,黨團成員審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或其他議案,與黨團成員及其關係人所從事之職務或業務有利益關係者,應行迴避;並將應利益迴避的關係人範圍,擴及立委的配偶及其直系親屬、旁系二親等之親屬、助理。 藍營方面,國民黨團正研擬修訂黨團運作規則,明定立委利益迴避範圍,立委參加委員會前,將要求切結利益迴避,若經查核發現謊報情形,將予嚴重處罰,方式尚待與黨中央討論,目前考慮做為下屆選舉提名依據。 雖然「立法委員行為法」施行多年,但始終未徹底落實懲戒,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指出,將先修改黨團運作規則,明定立委利益迴避範圍,實驗一個會期後,確定可行,再修法擴及所有政黨立委共同遵守。 林益世表示,將籌組國會改革小組,雖然有人主張包括立委本人、直系親屬、二親等,甚至國會辦公室助理都要列入查核,但他不喜歡作假,像助理部分很難查核,只能事後發現,況且有些查核範圍屬司法職權,黨團根本沒有查核能力,因此傾向以黨團有查核能力的範圍為限,包括本人、利害關係人及較親近的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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