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7日 兒報警 原來母在看守所
 | | 陳姓婦人失蹤一星期,警方最後查出下落,她因違反商標法被判刑,不願兒子擔心,隱瞞一切入監服刑。(記者邱紹雯翻攝) |
怕家人擔心 未告知
〔記者邱紹雯/永和報導〕烏龍失蹤記!台北縣永和市陳姓婦人一週前騎車出門未歸,音訊全無,她的兒子每天哭紅雙眼找媽媽,警方用盡方法找尋才發現「人在看守所」,她因違反商標法被判刑,不願家人擔心,才隱瞞實情入獄。
永和警分局秀朗派出所調查,陳婦(44歲)育有1子,兒子就讀高二,她平日在士林夜市擺攤賣衣服,獨力撫養兒子長大。她21日上午從永和市永亨路住處騎銀色機車出門,徹夜未歸,自此人間蒸發,家人心急如焚,兒子更哭紅雙眼,向警方求助。
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她最後身影出現在永利路,往中和方向前進,但看起來並無異狀,家屬擔心遭人綁票,卻遲遲未接到歹徒電話;警方研判陳婦如果獨自在外生活,必定需要用錢,但金融紀錄也完全沒有動靜。
查尋在監紀錄 尋獲
秀朗派出所長陳陸通說,警方試遍各種方法,想到陳婦先前涉嫌違法商標法,昨天抱著「不可能」的心情姑且查詢她有無在監紀錄,結果人真的在看守所。
陳陸通說,陳婦「失蹤」當天接到法院判決通知,可易科罰金免服刑,她帶著18萬元前往板橋地檢署,誰知到院後才知必須直接發監服刑,她因不想讓家人擔心,連一通電話都沒打,才會引發連環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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