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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各表的危險

■ 黃啟堯

馬英九先生在當選隔日的國際媒體記者會中,迫不及待地公開表示上任後將接受九二共識及一中各表。在選民對於提振經濟的普遍需求下,其出發點與目的固然可以理解,然國人對於其政見諸多主張的憂慮與質疑卻未有稍減!

首先在主權問題上,馬先生表示,一中原則不是問題,重點是一中各表,而「憲法一中」便是他一中各表的內容。意即, 一中就是中華民國。對於其個人一廂情願的表述,國際上是否接受,才是問題的關鍵。

很明顯的,國際上大多數國家所謂的一中政策並不認同一中是指中華民國,而認為:海峽兩岸人民都同意中國只有一個、台灣是(全)中國的一部份、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此一中政策的三段論述,從第一段的虛擬事實「兩岸人民都同意中國只有一個」,演繹到第二段(因此) 「台灣是全中國的一部份」;再發展到第三段,藉由外交上承認「中共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而導出預設的第四段結論:也就是未在前三段中明言的「台灣是中共的一部份」。

由此可知,一中架構最終目的便是把台灣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而台灣在一中政策下雖未喪失事實主權國家的地位,卻失去參與以主權國家為條件之國際組織的機會,也失去應有的外交關係與國際空間。所謂一中各表,非但不能解決此一問題,反而更自入陷阱,而形同拋棄主權、主體性與獨立性。

台灣與中國均符合主權國家的條件,也事實上係二互不隸屬的主權國家,無法以片面的外交承認改變其法律地位。馬先生所謂的「過去互相不承認」與「現在的互相不否認」,實不一定要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其次在安全上,既然台灣與中共沒有互相承認,所簽訂的和平協定其法律地位與效力便有問題。如果非屬維也納公約法中所規範之條約,而是不對等國內協定,如同中共與西藏間的「和平協定」,等於在協議中確立了條約雙方的中央與地方的不平等關係,而提供日後中共武力鎮壓的法律依據與行為能力。

兩岸關係既非國與國的普通國際關係,亦非友善良好的正常國際關係,充其量僅能視為「準國際關係」。然而,如何在毫無交集的一中各表下建構歐盟模式的兩岸共同市場,貿然開放三通、觀光、陸資…以至於其他,卻對歐洲共同市場整合的前提條件,如主權、民主、安全與對等四要素均視而不見,實令人不解!(作者為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哈佛大學、Max-Planck Institute國際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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