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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電案 檢指美籍華人Frank Yu是藏鏡人
台灣高等法院昨日開庭審理聯電公司被控違法投資中國和艦科技公司案,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右)與副董事長宣明智(左)在庭訊結束後一同步出法院。(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昨天上午再開庭審理聯電和艦案,檢方認定美籍華人Frank Yu為全案幕後藏鏡人,故當庭提供其位在中國蘇州的地址,以利法院傳喚,被告曹興誠則直指檢方荒唐,未調查清楚就起訴,已涉及刑法濫權追訴罪。

檢方認為Frank Yu手中握有近億美元資金,與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副董事長宣明智成立策略聯盟,來投資和艦,替聯電佈局,不過,一審卻提不出任何年籍、地址…等,供法院傳喚。

檢方尚有意傳喚經濟部投審會副執行秘書張銘斌、工業局電子科長呂正欽以及曹興誠執行秘書施美芳;但曹、宣與律師都反對,表示根本無法證明什麼,只是在耗時間、纏訟、打擊被告,曹興誠甚至認為檢方現今仍在進行調查,可見原本就沒調查清楚,已涉及刑法「濫權追訴罪」。

法官也提出不少疑點要曹、宣回答,如中國蘇州當局為何會將原本規劃給聯電使用的土地,改由和艦設廠,以及若如曹興誠所言,聯電離職前往和艦工作的幾十人皆屬幹才,那一下走那麼多人,不是情況嚴重?

律師表示,和艦使用的蘇州用地與聯電無關,至於二○○一年,適逢半導體業不景氣,這些人有意離職,為避免人才流失,聯電才會推薦至和艦工作。

全案將於三月二十一日再度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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