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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正義 校長歪理
■ 蔡依伶 台大校長李嗣涔先生因「低學費非正義論」,引起部分畢業生不滿,高舉「校長失言」的牌子進行無言抗議。事實上,最近包括台大、成大等獲得五年五百億補助的大學校長,紛紛談起類似論調。國立大學校長們認為國立大學學生,大多來自高社會經濟地位家庭,因此,高收入家庭卻支付較低學費,就違反了正義;只要國立大學學費繼續調漲,再把學費轉化為獎助學金,或是壓低私立大學學費,即是所得重分配。然而,此舉真的捍衛了社會正義?
讓我們先來檢視這種說法的根據為何。李嗣涔校長說,去年台大推出「希望助學金」,只有十多名學生提出申請。然而,台大對於申請人的家庭收入規定:「家庭年收入三十萬以下」,甚至沒有達到台灣目前法定基本工資的標準!以現行基本工資一七二八○元計算,由於雙薪家庭已是台灣社會普遍現象,該家庭年收入為四一四七二○元,遠超過台大所訂之標準達十一萬餘元。且台大還規定名下必須無不動產,就連目前台灣低收入戶認定資格,都已承認不動產。台大的「希望助學金」,真的會讓學生看見希望嗎?如此苛刻,難怪合乎標準者只有十多名學生。 再者,這些抱持「低學費非正義論」的國立大學校長,完全忘記了他們與私校的最大差異,並非在於學生出身,而是他們所管理的大學,是國家拿了納稅人的稅金去成立、補助的。因此,身為國立大學校長卻無法為國家培育更多來自各階層的人才,不是該感到惶恐不安嗎?同時,所得重分配應透過國家稅收制度去達成,而不是在大學教育內部處理,但如此說法卻顛倒為國立大學調漲學費的理由,校長們真覺得此中有正義? 另一種類似所得重分配的說法,例如成大校長賴明詔先生認為,調漲學雜費後,將會增加獎助學金,使更多學生受惠。這是當初教育部為了平息社會爭議所提出的制宜之計,學雜費收入的三%必須充作獎助學金,如今卻變成各大學合法化調漲學雜費的藉口。 所謂獎助學金,不只是獎學金,還包括具有工資性質的助學金,此部分是學生以勞動力去換取的,並非白白獲得,也不是一種「恩給」;就連學校寄出的扣繳憑單,收入性質上都注明是「薪資」。類似這種混淆輿論的說法,對於努力工作以換取薪資的學生助理們來說,豈有公平? 目前這波國立大學的學費漲價潮,大都是獲得教育部五年五百億的大學所發起。在這樣一個萬物齊漲的年代裡,一方面每年坐領三十億的補助款;另一方面還要向學生與家長索取更多費用,如此一來,教育部怎能不准許其他大專院校調漲學費? (作者為反高學費行動聯盟成員、成大台文系博士生,原文《低學費非正義論,真有正義? 》請參閱http://blog.roodo.com/highf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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