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機賣酒和檳榔 便民構想 觸法
 | | 為確保檳榔品質,業者還煞費苦心自購紙筒作包裝。(記者陳賢義攝) |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太麻里鄉一名蔡姓檳榔攤業者在其出租店面前裝設自動販賣機,出售檳榔和酒予不特定人士,昨經旁人提醒恐有觸法之虞,蔡某心驚立刻下架。 蔡姓檳榔攤業者在已出租給他人經營網咖的店面前裝設自動販賣機,並擺售檳榔、米酒及啤酒予不特定人士,欲坐收兩頭利,渾然不知此行徑可能涉及違反少年及兒童福利法。 他表示,裝機販售檳榔等物品的動機單純,只是為了解決左鄰右舍夜間購物的不便,獲利有限,且原本打算賣完就收手,不料卻引來觸法之虞。 警方表示,自動販賣機內擺售檳榔、米酒及啤酒等物品,目前雖無相關法令可議處,但只要遭人舉報且證實確有未滿18歲的青少年與兒童前往購買,業者就可能被裁處3000元至15000元不等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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