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姍姍勝訴確定 贊泰少東需付扶養費
 | ■李姍姍對於判決結果很開心。 (本報資料照) |
記者孫友廉、許聖梅/台北報導 模特兒李姍姍要求贊泰建設少東邱偉倫認子、給付扶養費官司,最高法院昨天判決,確定邱某與李女的11歲兒子有父子關係,須先給扶養費112萬多元給李女,同時還要按月給3萬2千元,直到兒子成年。 本案歷一、二審迄昨天三審,邱偉倫一路敗訴,昨天終告定讞。 原告李姍姍表示,84年間經友人介紹認識邱偉倫,不知邱某已婚,交往1年多生下小孩,但邱某在孩子未出世前就離開她,起初每月匯款2萬元,但93年7月起停止,她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訴訟時,邱偉倫拒認血緣鑑定,但法院依據兩人同居時間、確有匯錢等事實,認為小孩屬邱某骨肉,依法已視同認領,判決邱某敗訴。 李姍姍昨天表示,對於判決結果覺得「很開心!」雖然對方付的扶養費用不算多,但兒子終於可以確立自己的身份,這比什麼都重要。 李姍姍說,為打官司,這些年經常跑法院,現在終於塵埃落定,判決結果對兒子的未來的確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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