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寶華董座到案 將約談陳哲芳
 | | 檢方偵辦寶華銀行掏空案,昨天約談前董事長劉維琪到案說明。(記者張嘉明攝) |
〔記者林慶川、廖千瑩/台北報導〕寶華銀行由於爆發財務危機,去年八月間被金融重建基金接管,檢調查出,前經營團隊涉嫌以賤賣不良債權給關係企業等手法掏空銀行資產,昨發動搜索,依違反銀行法、背信等罪嫌約談前董事長劉維琪等人到案。 現任國票金董事長 劉維琪釋回 時任寶華副董事長的陳哲芳,被檢方認為也捲入此案,已列為下一波約談對象。 檢方昨也強調,寶華現已被外商接手,並更名為「星展銀行」,此掏空案與新經營團隊無關。 劉維琪曾任教育部高教司司長、中央投資公司總經理、中山大學校長、寶華銀行董事長,寶華出事後,還出任國票金控董事長至今。 對於檢方指控,劉維琪應訊時否認涉及掏空。國票金則強調,對劉維琪過去在寶華銀期間是否違法不清楚,這件事和國票金沒有關係,國票金的營運不受影響。 寶華去年八月十日因淨值達負二百四十七億元被金管會接管,當時就傳出經營高層有掏空之嫌,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錫柱持續蒐證後,昨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九處地點,約談劉維琪及寶華前後任總經理吳文科、鄭西園到案,晚間八時許先後移送北檢複訊。訊後鄭以一百萬元交保,餘訊後釋回。 檢方蒐證發現,寶華涉弊至少有三大區塊,都是在九十四、九十五年間發生,分別是「低價標售股票」、「賤賣不良債權」、「供高額抽佣推銷車貸」等模式,其交易對象均是旗下的關係企業。 檢方查出,寶華九十四年間,以四十九億餘元出售帳面共三百多億不良債權給「通寶資產管理公司」,卻沒收現金,以應收票據取代。 「通寶資產」之後又把不良債權轉賣給關係企業「通寶國際投資」,後又增資寶華銀行五十三億七千萬元,此三角交易模式不合常理,被檢方認定屬「非常規交易」。 此外,寶華曾公開標售「寶華租賃公司」股票,最後以四億多元賣給旗下集團關係企業「寶田公司」,檢調經查,發現交易價格偏低,至少低估二至三成。 另,寶華也將汽車貸款業務交由集團關係企業「寶榮公司」承作,寶榮抽佣過高,損及寶華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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