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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黃晴曉責任 胡志強:快了

〔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台中檢警偵辦經發處長黃晴曉案證實係遭設局偷拍,台中市長胡志強昨天表示,真相已呼之欲出,而「一旦弄清楚真相,就是要求黃晴曉負起責任的時候」。

據了解,胡志強原本表示兩週內交由政風單位調查結果出爐即宣布處理方式,但他昨天表示「快要有決定了」,由於議會總質詢到週二結束,胡志強應該在當天或第二天就會宣布處理結果。

胡志強表示,有人說他袒護黃晴曉,但他從頭到尾沒有這個意思,而是希望先弄清楚真相,平常奉公守法的公務員,有無被人設計或陷害?一旦弄清楚真相,「就是我要嚴格要求他負起責任的時候」。

胡志強說,事件剛爆發時,正好碰到議會市政總質詢,他與議長張宏年討論後,決定不讓黃晴曉逃避議會備詢工作,否則直接答應黃晴曉調離主管職,讓他不必到議會備詢,豈不是就可避免黃晴曉一天到晚被媒體追?

神秘男委託偷拍 徵信社四人交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縣、市政府官員到中國遭設局偷拍案,有重大突破,一名五十歲左右男子多次委託偷拍,目標就是黃晴曉,以一百一十八萬元成交,國華徵信社坦承拿錢拍攝光碟。檢方訊後,對國華台中分公司負責人陳原平、會計徐玉芬、副總經理陳?卿、經理李曼詩均依妨害秘密罪交保候傳。

國華負責人陳原平坦承,四、五月間,一名約五十歲、長得白白高高的男子多次到徵信社委託,開始他認為事情不單純不願承接,但對方提出的價格不差才接案,並由副總經理陳?卿、經理李曼詩負責安排細節。

在國華徵信社曝光後,誰是委託人?各種消息滿天飛,甚至有人直指未到案的委託人是某建商員工或離職員工,但檢方強調,在未釐清之前不予證實。

昨天也有消息表示,黃晴曉會被「設計」,是有人不爽他「拿錢不辦事」,一點也不符合「道義原則」,所以乾脆下手。另外,更有消息表示,整個案子與市府一件人事關說案有關。

檢警在國華會計徐玉芬住處查獲國華內帳,發現委託人先付了五十萬元現金。偷拍完成交出光碟後,委託人又支付六十八萬元尾款,陳、李兩人呈報該趟行程花費廿五萬元,加上在台其他花費,該案淨賺八十四萬六千元。檢方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嫌,諭令陳原平八萬元,陳、李兩女各五萬元,會計徐玉芬兩萬元交保。

至於偷拍的動機,徵信社人員表示,他們不清楚委託人的動機,只提到「有人不配合」,他們也未深究,委託人相當神秘,堅持不透露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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