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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可以直接請產假
〔記者劉力仁、陳璟民、楊菁菁/綜合報導〕高中生懷孕,可以直接請產假,不用休學! 最慢三週內公告實施 為落實性別平等,幫助懷孕的女學生完成學業,教育部通過「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修正案,增列產前假、娩假、流產假、育嬰假、生理假及喪假,這些假不可超過全學期教學總日數一半,否則必須休學;在校生若因上述事由,某一科目缺課節數達全學期總節數三分之一,成績也不能打零分,落實維護學生受教權,最慢三週內公告實施。 教育部中教司長蘇德祥表示:「這是將性別平等精神融入,讓懷孕學生也能完成學業,絕無鼓勵未成年者懷孕之意。」教育部訓委會常委柯慧貞表示:「就算未婚懷孕,也不能放棄這個學生。」 教育部統計,前年全台共有一百三十五名在校高中職學生懷孕,大多數是夜間進修部的成年、已婚女學生,但其中有五十九例是未婚懷孕,懷孕學生幾乎都選擇休學在家待產。 另外,教育部昨天也修訂高中生成績考查辦法,捨棄傳統優、甲、乙、丙、丁五等第或百分制,改以「文字敘述」依據學生行為事實進行考評,未來將分為綜合表現、獎懲紀錄、出席紀錄及具體建議等,真實反映學生學習情況。 全家盟:可藉此宣導性知識 對於高中生可以請產假,全家盟副理事長林文虎表示,他不認為會導致高中生兩性關係浮濫,但可以藉此宣導性知識。 台北市立景美女中校長林麗華表示,這具有性別平權的正面意義,但也令人擔心負面影響,譬如女學生會以為懷孕請假是被允許的,性觀念、性行為可能更開放及隨意而為等,將配合研擬加強生命教育、兩性平等教育等配套措施。 高雄三信家商校長潘福照表示,越來越多年輕男女懂得避孕方式,學校中很難得看到有未婚懷孕的個案,通常二、三年才會有一例;三信家商家長會長許瑞發表示,現在學校很少聽到有未婚懷孕個案,聽到的反而都是人工流產(墮胎)的比例增加,女學生基於同儕壓力與外界眼光,會請產假的比例相當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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