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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與不能忍
前總統陳水扁出庭雷學明誹謗案,遭人踹一腳,陳水扁沒事,但是台灣的民主卻重傷了。 台灣已享有高度的民主自由,連過去最大的政治禁忌,台灣共產黨都堂而皇之地公開成立,人民說什麼,想什麼,主張什麼,百無禁忌,這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疇,大家只能見怪不怪,這就是台灣的自由。 民主自由的基礎是容忍,儘管陳水扁總統任內作為評價兩極,但是無論如何評價,這是言論自由,陳水扁只能容忍,一旦涉及行為攻擊,那就逾越法律保障的範圍。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並未包括行為的自由,尤其是對人身或財產的侵害攻擊,這就跨越了自由容忍的紅線,是法治社會所不能忍,各政黨和政治團體均應明確地與這種極端行為劃清界線。 這次攻擊陳水扁的人,正是之前架駐日代表許世楷拐子的同一個人,還好此人政治態度雖然偏激極端,但只敢偷襲,否則可能發生更嚴重的暴力攻擊事件。台灣雖無恐怖攻擊之虞,但治安單位應該特別留意政治極端者對社會的潛在威脅。 雖然陳水扁遭偷襲,讓台灣民主蒙羞,但是馬英九總統決定撤銷選舉期間對其不利的競選言論告訴,這是促進政治和諧的決定。政治領導人要忍人之不能忍,前總統李登輝和陳水扁在任時雖然多次對媒體和在野黨無時無刻的批評難以釋懷,但是還是得忍。馬英九能放下「馬更正」的身段,任誹任謗這是民主總統的基本功。看看全世界的領袖民調聲望都低不見底,讓人民罵一罵發洩一下,消消氣,這也是民主領袖另一項對國家的消極貢獻。 (作者林文政,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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