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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校園選舉與公投
■ 林士涵 大學有各式各樣的選舉,包括系學會會長、學聯會會長及意見諮詢的選舉。這些投票地點紛紛設置在學生餐廳、學生宿舍及系館等學生最容易經過的地點,此舉無非是希望能夠提高投票率,讓更多的學生表達意見。由此可見,投票率必定是不理想,才必須這樣做。 台灣公投法規定投票率必須達五十%,即全體公民數的一半,公投案才可成案。筆者不禁想:若學校的選舉也採取公投法的遊戲規則,我想沒有一項選舉是會成案的。 中國國民黨從一個半月前的一、二階段之爭,乃至於現在發出拒領公投票的文宣廣告,說穿了,其實就是在阻撓台灣人民行使直接民權,用投票這種最直接的方式對國家的重大議題表達自己的意見。這種心態,其心可議。 立委選舉剩不到一週了,希望所有的台灣公民不分立場,在投票那天領取兩張公投票,不管YES或NO,勇敢表達自己的意見。主權在民一旦能夠落實,台灣的民主便能再寫下璀璨的一章!台灣,加油! (作者為台灣大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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