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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神聖公投 護不義黨產
■ 林洽 國民黨宣示:「神聖的公投已被民進黨綁架,用來亂大選…,為了不讓『公投毀大選』… 呼籲選民拒領公投票。」 國民黨的宣示根據的是一個很奇怪的邏輯與心態。假如親愛的人被綁架或侵害,該做的是去救她、保護她,而不是遺棄她。假如神聖的、珍惜的理念被綁架,該做的是盡量實現它、實踐它,而不是放棄它。 公投與其他選舉一起辦,其他國家多是這樣。其理論基礎,除了有利投票祕密,講學術一點是「成本分攤造成外溢效果」;說得通俗一點,就是水幫魚、魚幫水。 選民出門投票必須付出時間成本,是民主政治的自然侷限。這種成本,不是寥寥幾億或幾千萬的選務成本。台灣選民每次選舉的時間成本,可以台灣國民所得推算。台灣人民每個工作天可以生產四八八億元,每小時可生產六十億元。選民出門投票的成本,不管是用一天計算或用一小時估算,都是天文數字。 選民出門投票必須犧牲工作或取消休閒活動;所以,替選民節省時間有利提高投票意願、表達意見。因此,合併各項選舉投票、節省選民時間與促進民主的理念是一致的。公投與立委選舉一起辦對兩者是互利、相得益彰的。 假如國民黨認為公投是神聖、值得實踐的,那就應該贊成節省選民時間、保護投票秘密的方法。只有反對民意充分表達的黨才會有「一種投票綁架另一種投票」的憂慮;只有用錢動員選民選舉立委的黨,才會在對價關係之下要其選民放棄公投;只有候選人品質與公投內涵產生明顯矛盾的黨,才會說出別人「公投綁大選」的話。 國民黨嘴巴說公投神聖,實際卻拒絕公投,等於露了兩條「馬」腿。第一、假如國民黨產來源光明磊落,或有益台灣民主政治,它儘可出面辯論說服台灣人民,對「討黨產」投不同意票。 不此之圖,國民黨卻以拒絕公投替代對黨產的辯護,等於是默認黨產的不義,真可說是「因犯罪而拒絕上帝」,惡上加惡。第二、國民黨放棄公投,自然也犧牲其主張的「反貪腐」公投。為了維護貪腐的黨產,證明其「反貪腐」也是假的。 套個馬英九先生非常著名的句型,我要對國民黨人說:「我把你們當人看,當台灣人看,要好好把你們教育,神聖的公投應該實踐,不義的黨產應該放棄!」 (作者為留美經濟學博士,獨立評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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