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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寧馨:一念之仁 做了不利自己陳述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這一天,我在Gmail收到法藍瓷陳立恆總裁接受教宗本篤十六世接見的新聞資料,由於電子郵件內含一篇新聞稿與三張照片。瞭解之後認為此則新聞很具新聞價值,因此想針對法藍瓷瓷器為台灣爭光,外交部以此當作餽贈外賓禮品為新聞重點。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因法藍瓷新聞稿中所提供的數張相關照片,照片內都有王效蘭女士,不過新聞稿中卻未提及,基於新聞需要考量,希望照片能聚焦於瓷器、法藍瓷總裁與教宗身上。隨即向法藍瓷聯絡,請法藍瓷更換照片。法藍瓷公關表示手邊沒有這種照片,於是請她再去找找看。
變造技術極佳 看不出異狀
九十分鐘之後,法藍瓷隨後提供一張沒有王效蘭女士的照片,此張照片因為變造技術極佳,我完全看不出任何異狀,以為找到一張沒有王效蘭的照片,後來就交給編輯去使用。
二○○八年元月三日(二十天後)
中午,先接到法藍瓷公關Nicky來電,表明有聯合報記者詢問我的電話,但她並沒有把我的電話給聯合報記者,不過,聯合報記者不相信,所以她要特別跟我說一聲。
一分鐘後,隨即接到聯合報記者來電表明,因為報社想瞭解自由時報去年十二月十七日刊登「沒有王效蘭」照片的來源,我馬上表示「圖片為法藍瓷公關所提供」,此時,聯合報記者立即口氣嚴厲的質問是哪位公關?因為曾採訪過法藍瓷總裁,對其理念與企業文化留下深刻印象,加上與法藍瓷公關Nicky平日互動良好,一時婦人之仁,擔心其受到連累。
於是改口說照片有經過我裁切,並給其看過。在我當時的認知,並不知悉法藍瓷在照片上有加工變造,所以當時我亦向聯合報記者表示,有時基於新聞及版面需要,適當裁切照片的邊邊是常見的編輯作業方式。聯合報記者當時也抱持高度懷疑,認為我的電腦不可能做到這樣。他們因此可能「推理」報社授意美編造假。
二○○八年元月三日晚
元月三日晚上,把所有照片放大列印出來後,才赫然發現,照片居然被這樣變造,於是打電話給Nicky,她無奈的表示「自己家的美編實在太天才了,居然這麼用心把照片改成這樣」。我接著回應「照片不能這樣變造啊,你當初如果有跟我說是這樣變造的,我就不會使用這張照片了。」
接著,她又提及剛跟王效蘭通過電話,電話裡,王效蘭告訴她,「自己一點都不在乎,把她的頭移到哪,她都不care」。
二○○八年元月四日
元月四日,法藍瓷的聲明稿中表明自由時報的照片是應記者要求由法藍瓷所給,這也間接證實自由時報並未做變造、修改的動作。去年十二月十七日本報所刊登的照片,確實是由法藍瓷所提供。但我的要求是「換張照片」,並沒有要法藍瓷去做移花接木的動作。
二○○八年元月五日
元月五日晚上,接到法藍瓷Nicky的電話,她在電話裡坦承,因為我要求沒有王效蘭的照片,但她找不到,所以只好做一張照片給我。
我的感想:
這幾天,其他媒體的不實指控,都起因於當初我被聯合報記者質問時完全沒有搞清楚狀況,一念之仁,才做了對我自己完全不利的陳述。加上法藍瓷Nicky否認提供這樣的照片,讓我百口莫辯。其他媒體見獵心喜,如同嗜血的鱷魚般,狂撲了上來。
所幸,保留了當初往來的電子郵件,可以證實那張照片確為法藍瓷所提供。情況才有了改變,因為其他媒體想渲染的是自由時報新聞造假。既然沒有造假,新聞便難以再炒作。
其他媒體見獵心喜 嗜血狂撲
記者每天要處理眾多的訊息,應該很少有記者會質疑消費線公關提供的照片是否屬實,這次是一個教訓。當初接獲照片時,完全沒想到照片可以這樣被「變造」,也看不出曾經被「變造過」,所以沒有花時間去仔細比對,是我的疏忽,但我絕對沒有要求法藍瓷提供「變造」過的照片。所以當Nicky在電子郵件中寫道「This is for you ESPECIALLY!」我單純的以為她去找了一張別人所沒有的照片。
事實真相越來越明,法藍瓷硬拗「應記者要求」,但「換沒有王效蘭的照片」這句話的一般認知,應該是換別張照片。而不是找不到後,給變造的照片。最後才說這是「記者要求」。
我沒有必要為了這則新聞而大費周章要對方變造照片,應該是對方公關為了博版面,衝過頭所導致。
我必須承認,當我跟我的「好友」陳玉瑛通電話並且按下錄音鍵時,我的心情down到谷底,但我覺得這是讓真相大白的唯一機會。兩個人在職場上的互信、互相尊重,是很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在通完電話之後,我又靜靜聽一遍我們之間的對話,椎心之痛油然而生,人生真是那麼令人難以捉摸的啊!
(記者張寧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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