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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透視/就醫有障礙 衛署怎能袖手
記者魏怡嘉/特稿 掛號費要不要管,已經是陳年老問題,雖然衛生署認為掛號費不是醫療費用,但民眾在需要看病時,掛號費就像是門票一樣,沒有付掛號費,根本看不了病。而且診所是多數民眾看病的場所,掛號費動輒調漲,已對經濟弱勢民眾形成就醫障礙,衛生署不應再鴕鳥,坐視不管。 掛號費在民國七十八年前一直被認定為醫療費用,後衛生署一紙公文,將掛號費解釋為醫療院所的行政費用,不再受主管機關的審核約束。顯然衛生署不是沒有管過,只是後來不管而已。 醫院層級的掛號費,近年來雖有調漲,但幅度還在民眾可以接受的範圍。唯獨基層診所掛號費,近兩年由原先的五十、一百元不等,一口氣漲至一百五十元至二百元,甚至到二百五十元,若再加上健保部分負擔五十元,民眾至診所看病,要付上二百元五十元或是三百元是常有的事。 事實上,到地區醫院看病,掛號費一百元,健保部分負擔八十元,加上藥費部分負擔,頂多花二百多元,且藥可以領一星期量。診所掛號費居高不下,病患大嘆不如直接到地區或區域醫院看病。 健保費要微幅調漲,需經過健保局、健保監理委員會、衛生署,最後到行政院同意,且經常因社會觀感及接受度而漲不成。 但掛號費,不僅不用審核,而且動輒漲五十元、一百元,兩者間不僅形成強烈對比,更凸顯管理荒謬,主管機關實在不應該再袖手旁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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