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商行賄案 起訴8前現任立委
 | | 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發言人陳雲南(右)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偵結中藥商案,包括邱垂貞、廖福本、林光華、趙永清、李俊毅、許舒博、馮定國、陳鴻基等八人被依受賄罪起訴。並指出,這是國內少見的「金錢遊說立法」弊案。(記者王藝菘攝) |
金錢遊說立法 首件被訴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中藥商行賄立委案,查出中藥商公會全聯會為爭取中藥商調劑權修法,違法向中藥商募得三千九百多萬,藉「贊助金」名義,行賄第三屆的藍、綠立委,共有三十一名立委及前衛生署長詹啟賢分別收到錢,特偵組認定,邱垂貞等八名前任、現任立委受賄與推動藥事法修法有對價關係,昨以受賄罪起訴八名立委,並追繳犯罪所得。 此案是我國利益團體以金錢遊說立委、立委受賄支持立法,因而被檢察官起訴的首件金錢遊說立法弊案。 邱垂貞廖福本 求刑10年 本案中,邱垂貞涉收賄一千零一十萬、廖福本主動索賄一千萬,結果收賄六百萬元「前金」,檢方認定犯罪情節重大,各求處十年重刑;法界認為,無論將來是否全部判決有罪,勢將衝擊立院遊說文化,影響不小。 被起訴的八人,包括前立委邱垂貞、廖福本、林光華、陳鴻基四人,及現任立委馮定國、許舒博、趙永清、李俊毅,收賄三十萬至一千零一十萬元不等;李俊毅是唯一蟬聯第七屆立委者。 邱垂貞等八人均否認收賄,其中廖福本說「我在擔任立委期間,通過一千多個法案,從未向人收過一毛錢」。 蘇貞昌等24人 獲不起訴 同案的蘇貞昌、林志嘉、徐中雄、廖學廣、周荃、蘇煥智、蔡明憲、劉盛良、韓國瑜、李顯榮、蕭裕珍、彭紹瑾、李應元、翁金珠、鄭寶清、陳癸淼、尤宏、賴來焜、余玲雅、陳宏昌、謝欽宗、吳克清及朱惠良等二十三位前、現任立委及前衛生署長詹啟賢共二十四人,收到五萬至三十萬元不等款項,特偵組指出,有些人不知中藥商公會送錢、無推動調劑權修法事實等證據,認定應屬選舉捐款,顯然無犯罪嫌疑或證據不足,二十四人均獲簽結。 檢方簽結 指蘇無犯罪嫌疑 蘇貞昌部份,檢方指出,蘇是八十六年十月競選北縣長成立競選總部時,收到中藥商公會致贈十萬元選舉贊助金,並未參與中藥商調劑權推動修法一事,也未逾越選罷法所規定三十萬元捐贈上限,顯無犯罪嫌疑。 蘇貞昌辦公室發言人廖志堅昨天表示,這本就只是一九九七年底縣長選前中藥商公會在選舉期間的政治捐款,蘇貞昌當時也據實向監察院申報,一切合法,特偵組簽結未起訴是還蘇貞昌清白,也證明蘇貞昌的廉潔禁得起考驗。前衛生署長詹啟賢在中藥商公會行賄立委案中獲檢方不起訴處分,他表示,尊重檢方偵查的結果。 檢方也指出,八十六年十月時任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蘇貫中,因堅決反對修法讓中藥商未經國家考試即擁有調劑權,受到邱垂貞、趙永清等人壓力,請辭下台。 此案源自八十二年二月五日公布修正的藥事法第一百零三條明訂,於六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前,依規定換領中藥販賣業務的藥商許可執照有案者,雖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但原有的調劑權遭刪除,而衛生署則堅持反對未經考試逕行修法取得調劑權。 檢方指出,中藥商公會向中藥商募款三千九百零二萬三百四十元,藉支付「贊助金」名義行賄立委,推動修改藥事法第一百零三條,希望能不經考試直接取得中藥商調劑權,八十七年五月三十日凌晨完成三讀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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