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惡犬 北市研擬須投保第三責任險
 | | 中華國際育犬協會審查長、亞洲育犬聯盟國際審查長李步競不認同以犬種規定保險。(記者鹿俊為攝) |
傷人由保險理賠 約上千隻犬須投保 〔記者林相美、范姜群閔/台北報導〕犬隻咬傷路人,飼主與路人因賠償鬧上法庭的爭議時有所聞。台北市動物檢驗所研擬立法,納入強制第三責任險的概念,要求飼養大型凶猛犬隻的飼主,必須投保,一旦愛犬傷人,醫藥費及相關賠償由保險理賠金支付。 動檢所估計,目前北市登記有案的犬隻共十四萬隻,大型犬隻近兩千隻,若扣掉大型、不凶猛的犬隻,法案上路後,必須投保的犬隻應有上千隻。 動檢所所長嚴一峰指出,研擬中的「台北市動物保護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要求特有犬種的飼主投保,新法也賦予動物保護檢查員「攔檢權」,一旦有違反動物保護的事件,檢查員有權要求行為人出示身分證件。草案仍在討論階段,預計最快春節後公布,廣徵各界意見。 嚴一峰表示,需要投保的犬隻品種,初步以大型、凶猛、多人飼養為原則。若參考台北市常見大型犬,需要強制投保的犬隻品種,可能包括狼狗、日本柴犬、杜賓狗、獒犬。 擬春節後公佈草案 流浪狗暫不納管 北市大型犬近兩千隻,其中,秋田犬七百廿七隻佔最多,其次為德國狼犬六百零九隻、羅威納兩百零七隻、杜賓狗一百八十四隻、鬥牛犬一百八十三隻,獒犬一百廿四隻,其餘如土佐犬、西藏瑪斯提夫、鬥牛獒犬則為個位數。 至於流浪狗是否納管?動檢所說,基於無法預知的風險,保險公司對流浪狗投保的意願應該不高。而且流浪狗沒有飼主,若由政府編列預算做為流浪狗咬傷民眾的賠償基金,可能衍生政府應為流浪狗負責的概念,屆時若有民眾因此請求國賠,爭議過大,目前無意將流浪狗納入強制投保的範圍。 保險公司:配套若完整 將全力配合 國內目前有中央產險(已併入友邦產險)、友聯產險兩家業者推出寵物綜合保險,年保費在一千元到二千元之間,理賠金額最高一百萬元,平均一年有一百件投保案。 寵物綜合保險保障內容,包括寵物侵權責任、寵物意外死亡、寵物協尋廣告費用保險等項目。寵物第三責任險,屬於寵物侵權責任。 產險公司主管表示,寵物第三責任險在實務面上會有很多問題,因為不是所有飼主都有登記,主管機關要如何強制民眾投保?若只針對台北市民眾強制投保,那如果戶籍不在台北市,卻飼養大型、凶猛犬隻的飼主要如何強制投保? 富邦產險、國泰產險、友邦產險等多家產險公司表示,只要有關單位做好相關配套措施,會全力配合此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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