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板車輾斃幼兒案 二審改判肇事者1年徒刑
 | | 二審判決逆轉,阿嬤謝姚櫻霞仔細端詳判決書,認為總算獲得公道。(記者李立法攝) |
〔記者李立法、黃良傑/屏東報導〕拖板車輾斃2歲幼兒案,一審依三角函數中的「Tan」正切函數原理,算出被害人剛好位於被告指稱的「死角」三角形盲點區域內,判決無罪,二審法官改判肇事司機1年徒刑,減刑為6個月,可易科罰金。 死者家屬收到判決後,認為司法總算還給他們一個公道,居間協助受害家屬的屏東縣議員曾義雄希望這項判決能化解喪家成員間的心結,恢復平靜的生活。 屏東地院承審法官表示尊重判決,地院發言人潘正屏庭長強調,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管有利或不利於被告,法官都會調查、驗證,不過,希望此案能為曳引車車頭前加裝廣角鏡法規催生。 95年11月間,田姓司機駕駛曳引車停於屏東市大連路停止線等紅燈,婦人謝姚櫻霞推著2歲大孫子所坐嬰兒車,行走於大連路行人穿越道標線外緣,行至曳引車左前方時燈號變換,當時阿嬤距曳引車距離僅15公分,司機未發現這對祖孫過馬路,車子起步,阿嬤驚嚇跳開,卻來不及拉開嬰兒車,孫子被捲入車底死亡。 一審法官為驗證肇事者辯詞,多次勘驗重建現場,算出被告指稱的「死角」三角形盲點區域,由於政府尚無規範曳引車須裝設反光鏡,車輛起步前,國人駕駛也無「蹬」起看清前方的習慣或義務,不能苛責駕駛於正常駕駛時,以未捨棄正常坐姿起身查看為入罪理由,判處無罪,此案曾引起法界爭論。 謝姚櫻霞說,沒將孩子看顧好自責不已,一審法官的判決,更讓她難以面對孩子的生父和母親,想起孫子,她總是暗自哭泣。 熱心協助家屬爭取權益的屏東縣議員曾義雄表示,假如車禍事故都把責任歸咎於「死角」,以後開車也不用太注意路況,反正撞了人,可以用數學算出車子的死角,推卸肇責,此案造成孩子的父母與阿嬤產生心結,一審的判決更讓親人之間的關係丕變,全家失去的不僅是一條小生命,希望二審判決能讓謝家平復心情,逐漸走出陰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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