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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17歲女懷孕 4司機無罪
〔記者何瑞玲/土城報導〕有這款代誌! 田姓高中女學生每天搭公車,竟與4名公車司機搭上,半年來周旋在4名司機之間,陪著司機開到終站後,逕在公車上做愛,還上汽車旅館或到公園公廁,事後懷孕卻不知是誰的。家長知情後怒控4名司機誘拐,檢方認為,4名司機從頭到尾沒有引誘行為,女學生也從未脫離家庭,認定妨害家庭的和誘罪不成立,偵結不起訴。 檢方調查,田姓高中生已17歲,與司機間發生性行為屬於兩情相悅,法律約束的是16歲,因此司機們並無性侵害罪責,但司機們得知少女懷孕,可能基於道德責任,付給少女家長賠償金。至於4名司機被控和誘罪部分,檢方調查,司機與少女的性行為都是出於少女自願,不是在公車站的公車上,就是去汽車旅館、司機住家,還有在公園公廁,少女也坦承全是自願,司機並無誘拐或誘騙,少女也都有回家,並無脫離家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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