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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成癮 良藥也變毒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中醫有句名言「藥即是毒」,事實上許多成癮性藥物,雖能救人或幫患者減輕痛苦,然一旦流出,卻立時成為萬惡淵藪的毒品。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規定,所謂管制藥品,係指下列藥品:一、成癮性麻醉藥品。二、影響精神藥品。三、其他認為有加強管理必要之藥品。管制藥品限供醫藥及科學上之需用,依其習慣性、依賴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之程度,分四級管理。包括海洛因、鴉片、嗎啡、古柯鹼等,都被歸類於第一級管制藥品。 同法規定,管制藥品減損時,管制藥品管理人應立即報請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查核,並自減損之日起7日內,將減損藥品品量,檢同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證明文件,向管制藥品管理局申報。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稱毒品,則指具有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以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 毒品依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第一級包括: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及其相類製品。第二級包括:罌粟、大麻、安非他命、配西汀、潘他唑新及其相類製品。第三級:西可巴比妥、異戊巴比妥、納洛芬及其相類製品。第四級:二丙烯基巴比妥、阿普唑他及其相類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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