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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國霸權vs.小國人權
■ 陳儀深 二二八紀念基金會主辦的「二二八事件六十一週年國際學術研討會」,將在二月廿三、廿四日假國家圖書館舉行,此次主題訂為「大國霸權vs.小國人權」;個人作為二二八紀念基金會董事之一,願就這個主題的意義略加闡述。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的時候,台灣命運面臨轉變,台灣到底是戰敗國或者是戰勝國?以為咱是站在勝利的一邊,未免有撿便宜的嫌疑,而且與過去五十年的歷史悖離;但是日本統治畢竟結束,國民黨政府進來接管,號稱「重回祖國懷抱」,難道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這應該是二二八前夜很多台灣人的困擾。事實上二二八衝突的根源,與上述的身分尷尬有密切關係,不論從三月十三日陳儀給蔣介石的信函,或是隨後「綏靖、清鄉」階段所宣導的意識形態,都在譴責台灣人不認同中國的「錯誤」,以及今後必須加強中國化教育的重要。 但是,戰後殖民地歸屬的問題相當複雜,為什麼根據舊金山和約的結果,琉球是託管、朝鮮是獨立,而台灣澎湖只是被日本放棄?為什麼越南又「恢復」成為法國殖民地?越南人當時曾經為獨立而戰,對後來的影響如何?種種現象顯示,「大國政治」是決定小國命運的主要因素,小國的人民除了憤怒之外,有多少決定自己命運的空間?欲深入了解二二八的怒火,除了必須了解陳儀政府的種種弊政,上述的國際因素,包括跨國經驗的比較,是必須要做的功課。 其次,台灣顯然「被大國決定」交給中國政府接管,中國政府亦將台灣視為己有,台灣人如何理解中國?如何應對這個新的身分、新的關係?比較起蒙古族、維吾爾族或圖伯特(西藏)族,他們與北京政府或南京政府打交道的經驗,對台灣有什麼啟示呢?人權是普世價值,不論你是不是中國國民,都應該以起碼的人權標準,來評價中國政府的作為。如果戰後台灣只是中國的軍事佔領地,不是中國領土,也應該適用戰爭法、國際法,禁止屠殺和掠奪。 最後,大國是不是一定行使「霸權」?小國的人權是不是一定受到踐踏?並無固定的答案,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小國擁有「主權」,成為國際組織特別是聯合國的一份子,相當程度就可以解消此一歷史魔咒。台灣人所應該努力的方向,不是很清楚嗎? (作者為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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