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怠速 府城先鋒 全國跟進
 | | 大型客車可在乘客上車前20分鐘啟動引擎,乘客下車停妥後,須關閉引擎。(記者蔡文居攝) |  | | 環保局稽查人員在街頭執行反怠速宣導。(記者蔡文居攝) |  | | 小檔案 |
實施一年 省錢環保 〔記者蔡文居/專題報導〕台南市政府推動健康永續生活環境,率先制訂反怠速自治條例並於今年元旦開始實施,不僅獲得民眾的肯定,也引起國際媒體及全國的關注,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都有意跟進,環保署也打算訂定全國統一規範。 停車3分鐘未熄火 立即罰 所謂「反怠速」,即針對機動車輛停車未關閉引擎者進行管制,避免車輛停車時引擎空轉時間過久,產生廢氣及浪費油料。 根據南市反怠速自治條例規定,車輛停車等侯超過3分鐘未關閉引擎,機車罰款500元、小型車罰1000元、大型車則處罰2000元。 車輛廢氣 如二手菸 環保局統計,截至今年11月14日止,反怠速總稽查件數18115件,有怠速行為有586件,佔總稽查數的3.2%。環保局並於今年4月29日開出全國第1張怠速處分書,至12月3日止,共開出50張怠速處分書,以小型車最多。 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汽、機車所排放的廢氣如同吸二手菸一樣,對人體也有健康危害,其中戴奧辛、多環芳香烴等化學物質,已經證實有罹癌高風險性。 環保局指出,根據統計,在城市中行車處於「怠速」狀態的時間,每小時約9至12分鐘,而100輛汽車在怠速狀態排出的有害物質,相當於1萬輛行走中汽車排出的總量,意即1輛怠速車輛所排放的有毒物質,相當於100輛行進中車輛所排放的空氣污染物。 一年可省 30萬油費 張皇珍表示,在地球暖化日益嚴重、氣候變遷日趨惡劣的今天,只要小小的一個動作即可做環保,既環保又省錢,何樂而不為。 以高雄客運台南站為例,該站也嚴格要求司機同仁確實遵守反怠速自治條例的規範,逐日詳實查核行車紀錄表外,違反者最重予以記過處分,不僅可以減少空氣污染,估計1年更可節省2、30萬元的油料費。 環保局估計,台南市22萬輛汽柴油車,施行1年預計約可節省油耗27萬4364公升,核算油料費約可節省820餘萬元,減少約610公噸的CO2排放,可說省錢又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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