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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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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檔案》國賠成立要件

公務員不法行為或公共設施設置、管理有缺失,造成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可向發生地縣市政府提出國賠請求。

當事人提出國賠請求時,必須證明公務員行使公權力係屬不法或過失,同時證明自己權利遭受侵害。

以道路不平受害為例,記得案發時立即報請警察來處理,針對現場坑洞及警示設施不足拍照採證,車輛受損請車行估價,人受傷應有就醫診斷證明。 (記者顏宏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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