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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聲中 SOGO禮券案明宣判
〔記者項程鎮、孫友廉、楊國文、劉志原/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承審SOGO案合議庭昨天指出,法院判決根據起訴事實和證據審理案件,任何爆料或庭外言論都不會影響明天的判決結果。 SOGO案主要分成兩部分,台北地院預定明天宣判的SOGO禮券案,檢方認定吳淑珍收受SOGO禮券但未予起訴,至於遠東集團負責人徐旭東、前國票金董事長林華德、遠東集團法務長黃茂德、財務長李冠軍各遭檢方求刑三年六月到二年不等。 SOGO案另一部分為太平洋建設集團負責人章民強父子,與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恆隆等人涉及掏空SOGO的刑事和民事求償案,目前正由高等法院審理中,刑事部分高院預定明年一月底宣判;一審時,章民強父子、李恆隆皆獲判無罪,民事部分,章民強要求李返還六十萬股太流股票遭法院駁回。 據了解,台北地院不少法官對於有心人士頻頻放話,似乎企圖影響判決結果頗不以為然,有法官指出,SOGO禮券是否涉及賄賂,因檢方未起訴,所以不在審判範圍;至於遠東集團是否利用SOGO案行賄扁珍,並非一、二審卷證內的事證,後續發展應問特偵組。 另檢方人士私下透露,扁家有沒有從SOGO案中取得千萬美金鉅款,有待了解,但恐怕很難查得出所以然,而就算有人捐款給扁家,且是交給扁嫂的話,從法的角度看,恐怕只能認定是「企業捐贈」,無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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