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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粉公會聯合行為 罰鍰1200萬
公平會發現台灣區麵粉工業同業公會八十六年起至八十八年間,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聯合行為,導致國內麵粉價格居高不下,處以罰鍰一千兩百萬元,公會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判決公會敗訴,全案尚可上訴。 判決認為,公平會對該罰鍰已依法扣除掉業者應得合理利潤,並要求該公會停止聯合行為,罰鍰確屬必要,金額也未過重。台灣區麵粉工業同業公會表示,需要與律師討論之後,才決定後續如何處理。 公平會調查發現,該公會辦理國內三十二家麵粉廠小麥聯合採購、進口作業時,透過協調、配合,甚至召集會員廠商開會,不當實施總量管制以及數量分配,甚至介入調整會員工廠倉庫庫存等,已違反公平交易法。 (記者孫友廉、楊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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