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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承辦人異動 資金隨之移轉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澄清涉及洗錢疑雲,陳水扁前總統昨透過辦公室發表聲明表示,匯留海外資金總額是兩千萬美元而非三千萬美元,相關資金在二○○七年前即存在,與巴紐案相關資金的被領走,不但時間不合,也無任何關係與牽連。至於資金異動,是因個人銀行業務承辦人工作異動而隨之移轉,絕非意圖洗錢。
部分媒體對陳水扁家族海外存款的報導多所影射,陳水扁辦公室做出四點澄清與說明。
陳水扁首先表示,相關匯留海外資金的總額為兩千萬美元,並非部分媒體所報導的三千萬美元,有此誤傳是其中有一千萬美元的匯款被重複計算。
資金在巴紐案前即存在
第二,相關資金不是在二○○七年一月才一次匯出,而是於二○○七年前即存在,與巴紐案相關資金的被領走,不但時間不合,也無任何關係與牽連。
第三,相關資金的異動,由「荷蘭銀行」轉到「標準銀行」,再轉到「瑞士信貸」,是因為個人銀行業務承辦人工作異動而隨之移轉,絕非意圖洗錢。
第四,陳水扁強調,前天記者會時,他曾表示相關選舉經費剩餘款不是一己所有,這些錢來自於社會,用之於社會,應全數用於公共用途,其中部分資金在相關資訊被披露前,已用於台灣的國際外交工作,未來他將信守承諾,將歷次選舉的剩餘款捐出,全數用於關懷弱勢等社會福利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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