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應強迫繳學生會費
■ 黃奕綺 報載,大學下學年開始將把學生會費納入註冊費直接收取。報導中說明,因為大學生對於公共事務參與意願越來越低,經常導致學生會難產,且繳交會費情況也很差,使得財務面臨問題,所以必須藉此來使學生會得以經營。這種作法有待商榷!
以筆者在大學時期的經驗,對於學生會幾乎毫無所悉,校園中的捐血活動以及大型的舞會、晚會,都是社團包辦,不太明白學生會的作用何在。再說,學生會服務的對象為全校學生,學生會辦活動真的需要額外的經費來源嗎?如果學校的活動由學生會來承包,不但擁有教育部提供的經費,還可以省下外包團體的費用。 追根究柢,學生會的定位與作用是什麼?可以強迫參加嗎?收取全校學生會費後,真的就可以發揮作用嗎?監督機制呢?會不會到頭來,這一筆經費被挪用在其他地方?這些恐怕都需要好好思考才是。(作者就讀南華大學教育社會學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