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逃稅、背信 三星總裁李健熙 遭起訴
 | | 三星集團總裁李健熙。(美聯社檔案照) |
〔編譯魏國金/綜合首爾十七日外電報導〕南韓特別檢察官十七日以逃稅、背信罪起訴三星集團總裁李健熙(左圖,美聯社檔案照),至於他涉嫌設立行賄基金,以賄賂檢方與其他官員的另一指控,則因罪證不足不予起訴。 南韓特檢組針對南韓最大財閥三星集團涉嫌不法,進行三個月的調查後,做出上述宣布。成立七十年的三星集團旗下擁有近六十個公司,去年該集團規模佔南韓總出口的五分之一。 檢察官聲明說,不會逮捕六十六歲的李健熙,因為此舉恐對三星的管理部門「造成巨大分裂,並在競爭極度激烈的全球經濟環境中,對我國經濟產生非常大的負面後果」。 檢察首長趙俊雄說,「今天的訴狀涉及天文數字般的金額,其中包括因背信與逃稅而獲得的非法利益,它們是非常嚴重的罪,應在法庭上判以非常重的處罰。」如果李健熙罪行確立,將面臨五年以上徒刑,甚至終身監禁。 特檢組指出,李健熙利用一千一百九十九個人頭帳戶獲得三星電子與其他子公司售股後的利潤,隱匿四.五兆韓元的個人資產,從中逃稅一千一百二十八億韓元。 去年十一月間,三星集團前法務主管金勇哲指控三星成立總金額兩千億韓元的行賄基金,以賄賂政府官員與政客,該控訴促使國會要求展開獨立調查,相關調查於一月進行,主持調查的趙俊雄表示,沒有發現系統性賄賂的跡證。 特檢組也調查三星集團控制權從李健熙非法轉移至其子、三星電子專務李在鎔。檢方報告說,該過程由李在鎔主導,「當時並曾向李健熙報告」。之前法庭宣判,李在鎔在一九九○年代以低於市價購買三星控股的愛寶樂園可兌換債券,以取得愛寶的經營權。檢方十七日指出,李健熙得知該交易。包括三星副總裁李鶴洙等共十名集團高層也都以背信罪起訴。李健熙同時被控違反南韓股票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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