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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檢收賄 求處無期徒刑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柯金柱賣案收賄再添2樁,檢方查出,柯金柱涉嫌和擔任律師的同學盧慶南串謀,杜撰檢舉信後分案,蒙騙新進檢察官將偵辦的宏恩醫院勞健保詐欺案讓他併案調查,再向被告收取550萬元賄款,檢方昨天偵結,依貪污罪將柯、盧、宏恩醫院董事長孟憲傑及院長黃國泰等人起訴,其中柯金柱被求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創下卸任司法官遭求刑最重首例。 承辦檢察官薛維平指出,柯金柱不但創下首宗司法官以詐欺方式,將同仁偵辦的案件併案販賣牟利,還曾在92年因拘提幫派份子黃如意到案,趁開庭機會勒索120萬元,並涉及包養特種行業女子,去年才被檢方依貪污罪起訴,一審判刑12年。 柯金柱除以「前案併後案、偵案併他案」的違反分案原則巧奪其他檢察官案件,檢方還查出,他另涉及中華醫院經營權糾紛,向提告的當事人收取70萬元賄款,並如法炮製以檢舉信分案,未經翔實調查即草率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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