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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糾紛 台商寧信關係不信法律
〔記者高嘉和/台北報導〕隨著台商前仆後繼西進中國,遇到的經貿糾紛也層出不窮。根據全國工業總會、電機電子公會兩大工業團體所作調查發現,台商在中國碰上投資糾紛時,是「寧信私人關係、不信當地法律」。
儘管中國早在七年前就公布所謂「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強調台商在中國碰上經濟糾紛時,可尋求當地政府協助、上法院打官司或仲裁解決。但實際上,這法令宣示意義大過實質,台商還是相信誰的關係好、背景硬,誰就佔上風。
背景硬就佔上風
在工總今年二月初公布的「陸況調查」就可發現,超過五成受訪台商寧可透過私人關係來解決問題,認為比透過司法訴訟程序來得有效;而花一些錢擺平,也比尋求「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仲裁來得多。
電機電子公會前陣子公布的「大陸投資風險調查」也是同樣結果。
去年調查時,台商在中國遇到的經貿糾紛有一千一百四十二件,今年就高達三千三百一十六件,激增一百九十點三七%,換算樣本數,每個企業平均會遇到一點二九個經貿糾紛,數字相當驚人。
調查計畫主持人呂鴻德教授指出,調查也發現,當台商遇到經貿糾紛時,願意找台商協會協助的比率並不高,透過當地仲裁或司法等法制管道解決的也有限,反而多透過私人管道處理,顯見台商在中國經商,「戰略導向」不如「關係導向」。
工總某不願具名的常務理事就說,在中國作生意有句順口溜,就是「有關係、就沒關係」,比誰關係好、背景硬,透過當地司法解決,不如一通電話打進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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