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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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主的重大挫折

立法院行使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投票,結果一如大家所預料的,四位被國親戴上綠帽子的大法官被提名人,通通遭到封殺的命運。也就是,八名大法官被提名人中,只有半數獲得立法院同意。可以說,這是國親兩黨的勝利,卻是台灣民主的重大挫折。

依據沿用的中華民國憲法,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提名權在於總統,同意權在於立法院。以權力的運作而言,提名權既在同意權之前,也在同意權之上。立法院對總統提出的人選,應該遵守「司法院組織法」的資格規定,以是否合乎相關條件為審查原則,以為司法院選賢與能並發揮正常的功能。

然而,國親的政治審查及封殺,卻完全罔顧此一法治精神,只問政治意識,不去探討被提名人的法學素養及品格。如果大法官被提名人,只有符合國親政治意識者才能過關,不符國親政治意識者悉數過不了關,那麼,這樣組成的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豈不是淪為國親的橡皮圖章,唯國親之命是從?眾所期待的司法獨立,豈非已遭國親踐踏?

憲法增修條文有關司法院的第五條規定: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不言可喻,有關彈劾正副總統、審查政黨違憲與否,權在司法院的大法官會議。如今,國親聯手以政黨暴力汰選大法官,試問,一旦國親濫提彈劾正副總統之議,大法官會議豈非可能淪為他們的打手?且若國親有違憲之舉,大法官會議早為其所控制,予以制裁的憲法功能豈非喪失殆盡?

其實,國親在大法官審查的表現,是受到違憲掌控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鼓舞,他們想把大法官會議變成另一個NCC,使大法官會議將來也跟NCC一樣,淪為國親的鬥爭工具。先前,國親也想把中央選舉委員會,用同樣的惡劣手段予以改造,幸而沒有成功。國親假民主之名,行反民主之實,簡直跟萬年國會的「多數暴力」沒有兩樣。有了大法官人事案審查的教訓,所謂依政黨比例提名監察院正副院長及委員之議,千萬不能貿然行之。否則,按照國親的無理要求,再來一個藍過綠不過,將來監察院絕無客觀公正可言。因此我們認為,陳總統若不能依憲法所賦予的權力,按照專業素養及品格來提名監察院正副院長及委員,不如不提,等新產生的立法院較能公正審查再說。

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投票的角力,已經不是正常的政黨競爭,而是不折不扣的民主危機了。假使國親繼續在立法院擁有多數席次,即便本土政黨勝選執政,也會遭到無休無止的杯葛,甚至遭國親挾持,不得不採取有利中國而危害台灣的政策。過去幾年,國親不斷施壓政府,解除中國投資的所有限制,以致有所謂的積極開放政策,便是前車之鑑。

以往,立法院中朝小野大,一般認為只會影響執政者部分施政。現在,經過七年的胡作非為,國親更懂得「在野者執政」的招數。二○○五年修憲通過的立委席次減半方案,先天有利於國親獲得過半席次,將使「在野者執政」更為得心應手。萬一國親再贏得總統大選,外來政權捲土重來,以目前中國對台統戰著力之深,台灣國家主權或有不保之憂。

國親正利用在立法院的優勢,顛覆選民所決定的政權輪替,如果讓他們得寸進尺,民主選舉的意義必大為遜色。「在野者執政」擴張下去,國親將成為有實無名的「萬年執政黨」。是以,即將來臨的立委選舉,以及總統大選,關心台灣民主者一定要有危機感,捍衛自己「自決前途」的權利,不能讓台灣民主像過去七年那樣「空轉」甚至「倒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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