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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出賣還幫忙數鈔票
藍營真是蠻幹到底,阿扁提名八位大法官,硬是被他們刷掉四位,全是被視為具有綠營色彩者,留下來的都是藍營喜歡的人。如此的結果,等於阿扁選贏了總統,才擁有的人事提名權,實質上已經被藍營用國會的多數暴力加以廢掉了。 在阿扁七年任期中,一些由總統提名,必須獲得立法院同意的人事案,下場大抵與此次大法官同意權投票結果類似,完全掌握在藍營的手中。換言之,藍營要誰通過誰就可以過關,要否決誰,那個人一定過不了。 表面上,人事提名權在於總統,同意權在立法院,藍營的作為似乎並未違憲,但是,若國會多數就可以掌控人事案通過與否,何以憲法不直接規定相關人事案由立法院決定即可,根本不必透過總統來提名。原因在於立憲的原義,乃是假設立委在行使人事同意權時,應該只會評估被提名人的專業能力與道德操守,而非用黨派立場作為審查的標準。 但立、修憲法者絕對想不到,台灣竟然會出現如此沒水準的政黨,審查總統提出的人事案,擺明就是用政治或者情緒在審查,一旦認定被提名人具有綠營或阿扁的色彩,便不論其專業能力如何,一概加以封殺。 現在藍營更打著如意算盤,意圖將監委名額當作泛藍爭奪的贓物,因此,阿扁總統千萬不能中計,對付如此蠻橫政黨的最好方法,就是我提名我的,要審不審由你。如果按照藍營的意思提名,無異被人賣了還幫人數鈔票,會讓藍營笑掉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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