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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到19日 高層才決定放棄
記者羅添斌/特稿 北京奧運聖火確定不能來台,在中國片面提出新條件橫生枝節後,政府仍多次透過管道與中方進行討論,希望與中國理性溝通;但由於中國強硬堅持要將旗、徽、歌問題列入新簽協議內,府院高層等到最後一刻,遲至本月十九日才決定放棄聖火來台的可能性。 兩岸奧會在今年二月十二日曾就聖火來台問題達成四項共識,其中第四點就是旗、徽、歌使用問題,但北京奧會在四月二十六日正式宣布聖火路線時因矮化台灣地位,我方無法接受。經國際奧會介入協調雙方重啟協商,我方認為既是重啟協商,就是一切歸零再開始,代表著二月十二日的共識失效,旗徽歌使用問題亦是如此。 由於中方矮化台灣,破壞了兩岸奧會在一九八九年協議精神,台灣一狀告上國際奧會,國際奧會認為我國在理的方面站得住腳,因而發函兩岸奧會,要求基於一九八九年協議精神重啟協商,雙方在八月二十九日達成新三點共識。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我方可接受聖火來台的文字描述。 但就在蔡辰威啟程北京簽署新協議前夕,由於台灣入聯公投議題愈炒愈熱,台灣入聯議題國際化,中方突然提出新的要求,要求在新的協議中必須重新確認二月十二日四項共識,這就是陳明通口中所說的中國橫生枝節。 高層研判,此舉不無中國不希望見到聖火來台時,發生遍地台灣旗幟蓋過聖火旗幟的可能性,因而要求確認二月十二日共識。府院高層認為現今時空環境與二月十二日共識時已有改變,因而堅決不同意,兩岸都無再退讓的空間,聖火來台一事正式宣告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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