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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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cc以上重機車路權 比照轎車

〔記者洪敏隆/台北報導〕十一月一日起台北市除開放五百五十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除新生高架橋以外的九條快速道路,交通局昨宣布,十一月將同時讓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汽車,於市區道路可直接左轉與行駛「禁行機車」車道,汽車駕駛人及大型重機騎士應相互尊重路權,勿按喇叭及超車,以免釀成衝突或意外。

台北市交通局一科股長陳奇正表示,開放上述路權僅限懸掛紅底白字車牌的五百五十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二百五十至五百四十九CC、懸掛黃底黑字的大型重型機車,仍比照一般機車行車規定。目前車籍登記在北市符合上快速道路資格的大型重機約三千輛。

陳奇正表示,過去許多汽車駕駛人喜歡按喇叭催促前方機車讓路,但從十一月一日起應將五百五十CC以上大型重機視為汽車,應與前車保持一定的距離,彼此尊重路權切勿挑釁。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昨也針對十一月開放大型重機行駛快速道路及市區道路路權調整,擬定執法原則,將會在快速道路避車彎針對大型重機超速、跨越雙白線、駛出路面邊線等加強取締;市區部分大型重機既然視為汽車,不能因為貪圖方便又把自己當作機車,在車輛間穿梭繞行,違者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四十五條第二款「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處以六百至一千八百元罰款。

台北市開放大型重機行駛的快速道路包括建國、市民、水源、堤頂、環河、環東、基隆、洲美、信義等九條快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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