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搶錢? 安全車距罰單 警察也不服
 | | 員警認為自己沒超速,與前車距離也「足夠」,對於國道車距安全標準頗不以為然。(記者王榮祥攝) |
〔記者王榮祥/高縣報導〕高速公路上取締安全車距爭議不斷,常有當事人不服取締標準,甚至連警察都不清楚國道安全車距規定,批評開單路段宛如「陷阱」,質疑國道警方好像在搶錢! 高縣警局某資深偵查佐九月中旬開車經過中山高速公路北上二七二公里處(台南新營段),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遭國道四隊拍照舉發,當事人近日接到罰單,對於開罰理由不能接受。 偵查佐表示,罰單上告知車速九十四公里,應與前車保持「四十七公尺」,但所謂的安全車距駕駛在車上如何判斷?中山高路面「間隔線」駕駛行進間如何能精確掌握?這種情況下被開單實在無法讓他心服! 他打電話向國道四隊查證,對方無奈透露,類似取締未保持安全車距糾紛確實不少,他們已接到許多抗議電話,台南縣另名兩線三星警官九月中旬也在南縣國道路段接到同樣罰單。 偵查佐指出,他知道國道要保持安全車距,但真的不清楚取締標準為何?且在國道上開車時,視線都會集中前、後車輛,誰會注意地上「間隔線」?他表示會繳三千元罰款,但很不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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