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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綁選舉 民主常態
■ 陳怡安 在美國留學數年期間,遇過幾次選舉,最驚訝的是,美國人懂得利用選舉時舉辦公投,而且公投問題的範圍與層次極廣泛。例如,是否承認同性婚姻、政府經費可否使用於胚胎幹細胞研究、調高鄉鎮教育經費佔預算的比率、州最低工資、地方稅收的特定運用、州憲法的修正案等等。公投的問題還分為州(state)、縣(county)、鄉鎮(city)層次,依選舉人登記戶籍不同,會領到不同的公投題目,有時候一次投票要同時對十幾道公投問題表達意見。美國人懂得利用這種省時省錢的方法來測量民意,落實「直接民主」,難怪是民主先進國家。 反觀國內以國民黨為首的部分人士,最近大力反對所謂「公投綁選舉」,而且提出一些奇怪的反對理由,例如,投票時會引發動亂、選民會受到公投議題的影響…等。民主的可貴正是尊重每個人對公共議題表達意見,怎麼讓人民表達意見反而會造成動亂?應該是獨裁國家不讓人民表達意見才會造成動亂吧。如果候選人擔心自己對公共議題的意見,與選民不合而落選,就要表態順應民意,不然就裝傻不表態來騙選民。哪有不准我國見賢思齊,採用公投綁選舉的進步作法,卻刻意要用勞民傷財的方法來區隔公投與選舉。 這些反對所謂「公投綁選舉」的人士,許多是立委、民代、高官之流,慣常利用民膏民脂去出國考察,怎麼就沒考察出「公投綁選舉」的民主常態。是否這些人在國外時,都像馬英九在美國留學時一樣,五分之三的時間都用在「報效黨國」,而沒看到人家民主進步的地方(據二○○六年六月傳記文學雜誌引用馬英九當年向黨表態的「自述」,說其在美國五年期間,有三年都在做「報效黨國」的事)。 (作者為醫師、律師、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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