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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階段? 兩階段?嘜擱亂!
■ 李俊俋 針對近期爭議不斷的一階段或兩階段領票,中選會日前召開委員會議,竟在部分立場偏藍委員的揚言抗爭下未做成決議,使得這項爭議繼續延燒。 其實,所謂「一階段領票」,指的是選民進入投開票所後,同時領取大選選票與公投票,到圈票處圈選完畢後,將大選選票與公投票分別放入票匭。而「二階段領票」則是分開進行,選民領完、投完大選選票後,再重複一次動作,領取公投票、投公投票。這都是投票細節,沒有法理爭議,而選民也絕對可以勝任,實在看不出任何理由泛藍媒体、政客要如此強烈杯葛,無所不用其極妖魔化「一階段領票」,甚至要發動十八個執政縣市長集體抗爭,對此我們只能說嘜擱亂了。 一般說來,「一階段領票」動線較簡單、方便民眾領投、可以節省不必要的人事成本及工作負擔;而「二階段領票」則較可避免投錯票匭的問題。而之所以會造成如此激烈的爭議,主要是一階段領票更可以「衝高公投的投票率」。根據二○○四年公投的經驗,兩階段領票會造成很多民眾不知道要另外領取公投票,導致公投的投票率下降等。筆者當時就聽到不少想投公投票的選民抱怨,因不知道動線分開的問題,但卻因出口設置不良就走出去,而無法再進場投下公投票,造成無比遺憾。 筆者認為,台灣的民主已進入成熟階段,民眾皆有相當豐富的投票經驗,相信不會因為一階段領票而造成困擾。況且,公民投票是人民行使自由意志的權利,制度設計上應該予以鼓勵,而無論是一階段或兩階段領票,民眾都會同時領到「入聯」及「返聯」公投選票,藉以衝高公投的投票率,向世界表達台灣人民意志,無非是美事一樁。為何國親陣營認為獨獨對民進黨有利?若泛藍擔心一次領票會衝高公投投票率,難道他們提出返聯公投「攏是假」嗎? 而參照公投制度發展成熟國家之選務經驗,如瑞士、丹麥及美國加州在重要選舉與公投合併舉行時,一階段領投票本是常態,主要是著眼在「選務簡化、選民方便」的層次。由於國情不同,上述國家有的是一次領取兩張以上的選票,卻投入同一票匭中;還有的採取多種選舉印製在同一張選票上分別勾選。然而,二○○四年兩階段領投票的實施可以算是台灣的創見,筆者不禁要問:過去三合一選舉還不是一次領票、分開把三種選票投入不同票匭,也沒發生投票混亂的情況,為何台灣要一反世界各國的常態呢? 最後來看,泛藍十八名縣市長不久前發表共同聲明,表達一旦公民投票與立委、總統選舉同日舉行投票,將執意採行兩階段領票、投票作業。就法理層面析論,中央選舉委員會係「一條鞭」,對全國性選舉有指揮、監督與辦理權責,縣市選務人員僅僅受託辦理而已。筆者在此呼籲,中選會屆時應該硬起來,就技術面與法律面要求地方選委會百分之百切實執行,如果有違背就應徹底追究其責任,絕對不能容許未來在投票過程中,產生「一國兩制」的病態現象! (作者為總統府憲改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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