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呼籲 放寬肝臟移植標準
 | | 我國健保換肝給付標準 |
〔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肝癌患者多半發現得晚,過去只有不到兩成可開刀治療、切除病肝。不過,近年發現,肝癌患者只要腫瘤大小、數量等符合一定標準,則接受換肝手術不但能夠除去腫瘤,存活率高達七成以上,且復發比例也相對低。 但醫師也提醒,腫瘤細胞分化不好或是已經侵犯到血管、到末期等,則不建議換肝,否則受肝者治療成效沒有比保守治療好,白白讓捐肝者受罪。 今年四十歲的胡毓旺就是這項手術的受惠者。接受酒精栓塞治療及切肝手術治療後,肝癌復發,由於多數手足都有B肝帶原,最後大姊夫羅德明,戒菸、減肥後,捐出五百多公克的肝臟救了合併有肝硬化的胡毓旺。 林口長庚醫院移植中心主任李威震指出,肝臟移植可說是肝硬化合併肝腫瘤患者斬草除根的治療方式,該院十年來已經累積治療六十例,患者五年存活率超過七成。 我給付標準較韓國嚴 存活率相當 不過李威震指出,即便患者親屬願意捐肝,但若肝臟腫瘤超過三顆或其中任一顆大於三公分,或有血管侵犯、遠端移轉,也就是不符合UCSF標準的話,不但健保不會給付,一般醫院也不會輕易動刀。 日前在第十一屆泰瑞法克斯國際肝癌研討會上,來自韓國的醫師分享臨床移植經驗顯示,肝腫瘤在六顆以內、最大不超過五公分,五年存活率一樣可以達到七十%至七十五%。 是否建議我國放寬標準?李威震認為可對一些超出目前規定不多的邊緣患者做治療。台大醫院外科部主任李伯皇則表示,確實各醫院都希望做得更寬鬆一點,但末期的患者,還是不建議換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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