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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化遺產:ROC憲法
■ 余哲彰 拜讀李筱峰教授〈世上稀有的「國旗」〉,我想說,事實上「中華民國憲法」一樣稀有。 這部憲法制定時,中國共產黨所控制的華北各省並沒有參與,所以如就制憲的程序來看,它是非法而且無效。而在二戰後,台灣也未曾派代表參與制憲。結果,最後這一部憲法竟然只能在台灣施行,而且真正施行的又是凍結這一部憲法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直到李登輝當上總統之後才透過修憲的方式有限度的施行至今。 有趣的是,包括中國國民黨在內的統派人士,動不動就拿這一部憲法來指責民進黨搞台獨違反憲法,但是對於在一九四九年建政的中國共產黨,他們卻不敢以相同的標準來加以指責。這幾年,又因為政治鬥爭需要,國親先是拒審監委名單,任令監察院唱空城,把過去他們奉為神聖不可侵犯的「五權憲法」變得支離破碎。 更好笑的是,這一部憲法,民進黨因為執政的緣故,竟然不得不加以遵守與維護! 如此身世離奇又命運多舛的一部憲法,當真該被聯合國列入世界文化遺產之林。 (作者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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