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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視將釋照 資格不限
〔記者劉力仁、曾鴻儒/台北報導〕強調「邊走邊看,方便無比」的行動電視,將採釋照方式推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蘇永欽昨天在立法院答詢表示,行動電視會以釋照方式,推動產業發展。 試播延至明年六月 拖慢釋照 NCC去年十月發出五張試播執照,選出北區三家、南區二家業者,辦理手持電視試播作業,試播期一年,北區由中視、公視、高通等三家業者取得試播權,南區則由中華聯網、動視科技取得試播權,參與試播民眾可透過手持電視收看電視節目。 五大試播團隊,高通、中嘉及台視組成的團隊是唯一採取美規MediaFlo技術,另外四家團隊包括公視、動視科技、中視及中華聯網,皆採用歐規DVB-H技術。由於業者準備時間不一,前置作業準備時間太長,因此確定延長到明年六月,使得釋照時程跟著延後。 歸電信法管理 對外資規定較寬鬆 另外按照NCC規劃,未來行動電視將歸屬電信法管理,而非廣電法,主要是電信法對於外資規定較為寬鬆,且可提供多樣化服務。釋照對象資格並不設限,以公司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為主,但會保留幾張執照給3G還有WiMAX業者。 NCC副主委石世豪表示,對行動電視而言,技術關鍵在於能否在高速行駛、隧道和建築物內等訊號較弱的環境中,提供出色的畫面品質,靈敏度等級要相當高,業者的測試結果將視為研擬相關法規及開放行動電視參考。 據指出,手機結合電視將是未來行動多媒體影音平台主流,國內五大試播團隊日前已在南北各地展開試播。試播中的行動電視數位訊號,採二十四小時播出,內容包含了消費者較願隨時掌握的體育、財經和新聞頻道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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