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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債務餘額 連兩年逾上限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昨天公布二○○六年各級政府債務審核決算數,縣市政府長期債務餘額占前三年國民生產毛額(GNP)比率二點二二%,連續兩年超過法定上限二%,而且台北縣、宜蘭縣、新竹縣、南投縣、雲林縣、台南縣、新竹市及台南市八個縣市,長期債務餘額占歲出比率已逼近法定上限四十五%。國庫署官員並透露,今年已有縣市超過四十五%的法定上限。 對此,財政部次長劉燈城表示,由於是各縣市長期債務「合計數」超過法定上限,如要處罰,也不知道該處罰哪一個縣市,因此,財政部希望透過修法,將縣市長期債務占前三年GNP比率提高至三%,以解決問題。 短期債務方面,根據財政部統計,去年宜蘭縣未滿一年債務餘額占歲出比率達三十六點九一%、新竹縣三十點七五%、苗栗縣三十一點五五%,都超過法定上限三十%。 劉燈城表示,地方政府舉債若逼近法定上限,就再無舉債空間,對其財務調度將造成影響,而且,對於舉債超過法定上限的縣市,財政部會請主計處暫緩撥付補助款,直到改善為止,因此今年已經沒有縣市短期債務占歲出比率超過法定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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